

薛城区总工会多元化解劳动争议
实现互利多赢
薛城区总工会接到邹坞镇某企业职工反映工伤后不能上班,企业每月仅发1600元基本工资,低于1900元薛城区最低工资标准,该职工丧偶,独自生活,其身体因伤活动不便,生活困难。该案件经过多方调解迟迟不能达成协议,当事职工请求工会帮助解决。接到求助后薛城区总工会积极开展摸排调查,协调多方力量介入调解,促使企业与职工约定按照每月1900元发放工资(此工资包含各项个人应交社保金额),直至该职工达到退休年龄,妥善处理涉企涉工纠纷。该援助案件的成功解决,主要得益于以下方面:
一是工会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初心职责的坚守。虽然此案是一个人的个案,但区、镇两级工会高度重视,从立案援助、协调各方,到入企宣传、资金落实全过程积极推动,发挥了重要的主导和协调作用。
二是做实了争议调解的证据基础。区、镇两级工会多次向职工和企业了解核实情况,向前期参与调处的相关部门了解情况,全面准确掌握纠纷事实,为依法调解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撑。
三是积极协调各方形成多元调解格局。区、镇两级工会积极协调薛城区人大、邹坞法庭到企业现场开展劳动争议协商调解,向企业宣传普及规范用工法律规定,向职工通报管理的实际情况,促使双方面对面沟通,实现相互理解、互谅互让,消除隔阂、达成一致。
薛城区总工会通过探索“工会+”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,实现了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,最终将矛盾化解在司法程序之外,既节省了社会资源,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,维护了职工劳动经济权益,实现了互利多赢。
(薛城区总工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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